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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收入额核定征收的企业,取得的房租收入,需要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六条规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二、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因此,企业取得的房租收入也需要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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