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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对外提供培训服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未包括培训服务,因此对外提供培训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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