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8月1日起施行,降低和调整了部分收费标准,规定了部分免费服务项目。
跨行柜台转账1万元手续费最高10元
《办法》表示,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银监会、发改委还同时公布了《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
其中,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个人异地本行柜台取现手续费以及支票手续费、本票手续费、银行汇票手续费均实行政府指导价;支票挂失费、支票工本费、本票挂失费、本票工本费、银行汇票挂失费、银行汇票工本费则实行政府定价。
银行提高服务价格至少提前3个月公示
此外,商业银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应至少于实行前3个月按《办法》规定进行公示,必要时应采用书面、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客户。除了提高价格外,银行设立新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收费项目,也应至少于实行前3个月按《办法》规定进行公示。
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事先通过网点或电子渠道等与银行客户签约;未与银行客户签约的不得收费。
有条件免收个人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办法》还提出,对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此外,商业银行还应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两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