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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产生的“资本公积”是否计缴印花税?
问:我公司对外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年末对资本公积进行调整,资本公积的增减是否计缴印花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因此,企业对外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对账簿资本公积增加的部分应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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