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均属于营改增范围。
因此,车辆租赁业务中:不提供司机只提供租赁车辆的,属于有形动产租凭,属于营改增范围;提供司机并提供租赁车辆的,属于交通运输业,也属于营改增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