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公司简介  |  新闻中心  |  产品介绍  |  无锡公司注册  |  无锡代理记账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

无锡言谨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2011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邦宁网络科技
地址:无锡南长区人民东路7号(物资大厦)1304室 电话:0510-82821304 传真:0510-82821304 E-mail:wuxiyanj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