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财务报表报送的通知》(苏国税函(2013)248号),从2014年1月1日起,企业财务报表报送原则上按季度报送财务报表,但以下情况除外:
1.省级重点税源企业、分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月度报送财务报表。
2.各省辖市国税机关也可根据税源管理需要,要求市级重点税源企业按月度报送财务报表。
3.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需报送财务报表。
所以,除上列特殊情况外,目前大部分企业为按季申报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会在季度最后一月所属期(即3、6、9、12四个所属期)出现在网上申报报表列表中。如您为按季申报财务报表纳税人,请您在4月1日前根据申报系统提示(见问题2)完成适用会计制度的再次确认,以确保您到时能够顺利进行财务报表的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