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公司简介  |  新闻中心  |  产品介绍  |  无锡公司注册  |  无锡代理记账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出现以下提示,应如何操作?

首页
> 税收宣传 > 税收知识
江苏国税12366热点问题2014年第一期
日期:2014-02-11 浏览次数: 801 来源:南京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网上申报系统中无财务报表是什么原因?

  答: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财务报表报送的通知》(苏国税函(2013)248号),从2014年1月1日起,企业财务报表报送原则上按季度报送财务报表,但以下情况除外:

  1.省级重点税源企业、分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月度报送财务报表。

  2.各省辖市国税机关也可根据税源管理需要,要求市级重点税源企业按月度报送财务报表。

  3.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不需报送财务报表。

  所以,除上列特殊情况外,目前大部分企业为按季申报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会在季度最后一月所属期(即3、6、9、12四个所属期)出现在网上申报报表列表中。如您为按季申报财务报表纳税人,请您在4月1日前根据申报系统提示(见问题2)完成适用会计制度的再次确认,以确保您到时能够顺利进行财务报表的报送。

  2、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出现以下提示,应如何操作?

  

答:如您在2013年网上申报系统中“纳税人适用会计制度调查”时选择准确,出现以上界面时,请您点击“与实际一致”;如上次调查时选择错误,请您本次点击“与实际不一致,重新选择”,并点选您单位实际适用的会计制度后确定上报。无论您选择如何,在确定上报以上调查结果后,您都可以继续进行纳税申报,选择“与实际一致”的纳税人相应的财务报表也可以正常报送,选择“与实际不一致,重新选择”的纳税人要待税务机关修改报表鉴定后,才能报送财务报表,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因修改财务报表鉴定而未能报送的一月份财务报表可在下个申报期补报。

无锡言谨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2011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邦宁网络科技
地址:无锡南长区人民东路7号(物资大厦)1304室 电话:0510-82821304 传真:0510-82821304 E-mail:wuxiyanj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