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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每年都会组织员工旅游一次,发生的相关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可以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组织员工旅游发生的费用与取得收入无关,因此不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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