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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损失税前扣除应视具体情况

日前,某公司将一辆未达到折旧年限公司注册的小汽车出售,销售价格低于该车辆净值。该公司财务人员咨询,因此造成的部分折旧损失,能否公司注册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公司注册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司注册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第十条规定,第九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公司注册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根据以上规定,上述公司旧车出售折旧损失能否税前扣除,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司该业务符合上述条款并按照规定履行申报扣除公司注册手续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不符合,则此损失不可税前扣除,且需公司注册按公允价格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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