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公司注册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公司注册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公司注册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公司注册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产业投资基金收益、信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公司注册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公司注册营业税。